■记者 叶列
问:我市在人才流动方面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人才资源有效配置。研究制定优秀紧缺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合理流动的政策措施,探索推进聘用制、先挂后任等做法,推动优秀紧缺人才合理流动。
问:如何推动宁淮人才合作?
答:加快推进宁淮人才合作,完善宁淮人才合作意见,建设宁淮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合实施一批重点人才项目,促进人才在地区之间合理流动和协同创新,努力打造南北人才合作示范区。
问:如何加强校地人才合作交流?
答:推动驻淮高校教师、引进研发机构人才与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兼职,完善校企人才流动培养模式,打造校企合作“直通车”。推进校地互通共融,鼓励引导驻淮高校教师到地方创新创业、进行科研成果转化,参与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协同创新,协助地方招才引智、推动以才引才,在服务淮安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问:对科研人员在职创新创业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鼓励科研人员投身创业,认真落实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问:我市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有何支持政策?
答: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可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并依法继续在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工资、医疗等待遇。
问:对市外高校、科研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离岗来淮创新创业有何支持政策?
答:支持市外高校、科研机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离岗来淮创新创业,经认定,属于淮安产业领域急需的,且专业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的创新创业人才,连续2年给予离岗期住房、交通和其他生活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8万元。市外事业单位在编科研人员来淮创新创业,可按规定办理调动。
问:我市是如何支持科研成果来淮转移转化的?
答:高度重视“人才+成果”的引进,定期组织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最新科技成果的引进转化。推动专利技术成果加快转化及产业化,引导企业采用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引导高校院所、引进研发机构自主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转化。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根据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成效予以奖补。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制度,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扶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问: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来淮开展成果转化有哪些支持举措?
答: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才和团队携成果来淮转移转化,科研成果转化所得净收入,其研发团队可以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取得。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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