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永安
本报讯 2月20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上,金湖县法院宝应湖法庭副庭长朱宝宏和县法院办公室张海霞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朱宝宏于2013年初被调到宝应湖法庭工作,是县法院第一批员额法官。张海霞2013年下半年作为大学毕业生被招录到县法院工作,她一到法院就被分配到宝应湖法庭工作,跟朱宝宏做书记员。由于张海霞肯吃苦,加之综合素质好,2014年在落实司法改革后,被任命为法官朱宝宏团队助理。张海霞在朱宝宏言传身教的影响下进步很快,2016年初被调入县法院办公室工作。张海霞虽到办公室工作,但在法庭养成的好作风没有变,工作肯干且成绩突出,曾荣获江苏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朱宝宏在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之外,与央视保持联系,到目前为止已请央视录制了22档法制宣传节目,目前已播出12档,其中两档上了“今日说法”栏目。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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