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侍农
本报讯 2019年3月1日0时至5月31日24时为我市禁渔期。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为落实禁渔期制度,更好地保护水域生态环境,2019年禁渔工作座谈会近日召开,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徐效安主持会议并作工作部署,各县区渔政大队及支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思想,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禁渔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积极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不同宣传媒体加大禁渔期宣传力度;加大执法巡查力度,重点开展渔政、公安联合执法及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加强渔民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利用禁渔期渔民集中的机会大力开展渔民全员培训;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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