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俊仁 姚彦祥
本报讯 近日,吕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作用, 探索出政府合同管理新思路。
制度到位。随着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的推进,每年以镇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大约为100余件左右,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建设工程等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占了大多数。吕良镇在原有实践的基础上专门研究制定了相关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和资金支付流程。从政府合同的概念、使用范围、签订程序、双方职责、补充协议、变更、解除合同的程序等各个方面做了规定,尤其是在政府合同资金支付上,力求从制度上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按章办事。
程序到位。每一份以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都由各相关责任人进行层层把关。第一步,承办单位起草合同草案并由主管责任人进行审查;第二步,镇法服所对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进行审查;第三步,镇财政所对合同标的的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审查;第四步,分管领导审查;第五步,镇长审定后加盖镇人民政府印章。
责任到位。镇领导以身作则,始终将依法办事、依章办事作为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多年来吕良镇没有出现过因合同履行引发的纠纷、诉讼,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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