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开明 本报讯 为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涟水县财政部门多措并举,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阳光监管改革,在镇(街道)成立村级集体资金集中收付中心,实行“村集体决策、财政所管理资金、收付中心(“第三方”会计公司)审核记账、农经站全面监管、纪检再监督”的村级集体资金监管新模式,实现村居财务阳光监管全覆盖。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