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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工作机制 打造“执行+工程”

■ 李婕 贺志安

近日,洪泽区人民法院出台《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执行成效巩固”年活动方案》,明确规定依托“执行+工程打造,积极构建内部配合顺畅、外部联动有效、运行高效规范的执行工作机制,在继续保持“四个核心指标高位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推进执行各项质效指标全面优化,确保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建好指挥中心

优化执行团队

该院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面落实“854模式”,切实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实效,将事务性、辅助性事项集中到执行指挥中心实施标准化、集约化管理。加强执行团队建设,配齐配强团队力量,明确团队内部各类执行人员的身份定位和工作职责,确保线下调查、现场查冻扣、强制腾退、财产分配等复杂执行实施行为规范高效开展。

穷尽执行举措

严守执法规范

加大集中执行常态化力度,特别是抓好以执行团队为主体的“集中执行周周行”活动,突出精准执行。完善财产报告制度,加大对不报告和报告不实的处罚力度,增强制度威慑力。坚持“线上线下并重”原则,立案后48小时内启动线上查控措施,对网络线上查询无财产的必须在立案后10日内启动搜查措施,落实搜身搜房“双搜”制和案件立案后一个月内必须对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等措施。

完善内部协作

强化外部联动

完善内部协作,强化立、审、执各环节的协作配合,立案部门要认真审查执行依据是否生效、是否具有可执行内容、执行内容是否明确,保证各项立案信息准确、完整。立案、审判部门要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确保民事案件诉讼保全率在立案、审判环节分别达到35%和25%;审判业务部门加大履行督促,确保判决案件自动履行,发挥“执转破”对解决执行难和破产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外部联动。通过“执行天网”升级工程打造,实现社会治理网格与“无讼村居”网络的两网真正融合,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充分发挥两网网格全覆盖、定位准的优势,协助法院解决审判执行中的查人找物问题。争取党委政府将执行工作纳入依法治区重要内容和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完善与公安、住建、工商、基层组织等联动机制,发挥各单位在财产、人员查控等方面的信息优势;推动与行政审批中心、公安机关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使用自动报警反馈、法院第一时间出警控制机制。联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出台指导性意见,建立依法从重从快办理拒执罪案件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提高执行效率

兑现最大权益

落实执行快速反应制度,确保接处警快速有效。加强关键节点管控,杜绝节点超期现象,严把执行期限,确保执行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不超过90天,确保结案率不低于92%、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不低于98%。

强化财产处置节点控制,拍品在上网拍卖前财产现状详细明确,成交后及时交付,实现财产处置快捷化。借助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介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加大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方式确定参考价的工作力度,坚持“网拍为原则,法律另有规定为例外”规定,所有财产均上网拍卖,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财产处置到位;拓展银行代发、网银转账、二维码支付等便民渠道,方便当事人简易快速缴付、领取执行款。

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邀请检察机关对重大影响案件及群体性、敏感性的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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