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体记者 唐筱葳
通 讯 员 马 倩
本报讯 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这是昨日市公积金中心召开的专题新闻发布会透露的信息。
经市政府同意,市房委会近日印发《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启动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从调整内容来看,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8年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2018年工资总额除以12。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得低于2018年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2018年新录用、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按录用或调入后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另据介绍,2018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5.32亿元,同比增长11.82%;共为8234户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20亿元,支持职工购买住房97.37万平方米,带动住宅销售62.36亿元。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52.37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归集356.79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26.31亿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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