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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12条措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通讯员 赵德刚

本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出台了《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淮安乡村振兴战略的十二条措施》,并下发全市法院贯彻执行。

措施》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从维护乡村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治理水平提升、助推农村绿色发展和回应百姓多元司法需求四个方面,组织开展“平安乡村”护农除恶、“无讼乡村”惠农善治、“美丽乡村”利农护航和“法治乡村”便农服务等四大行动。

持续加大“三打一防”力度。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及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厉打击破坏农田水利、电力等生产生活设施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黄赌毒、盗抢骗以及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农村职务犯罪案件。

妥善处置涉农土地纠纷。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认真审理农村宅基地转让、房屋买卖纠纷等案件,依法慎重处理农村征地补偿纠纷,切实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

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力量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留守人员维权等涉农案件,加大农村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追索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推动基层实现“三治融合”。积极参与全市“千村善治”行动,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发挥司法引领和规范作用,在审理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中,注重适用公序良俗和乡规民约,推动形成互谅互让、互帮互助、平等协商、和谐共处的文明乡风。

推动“无讼村居”全面提档升级。全面总结、提炼洪泽法院“无讼村居”创建经验,形成在全市法院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无讼村居”创建扩面增效,打造“无讼村居”淮安品牌。

推进涉农诉调对接平台实体化运行。在已搭建运行的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联动处置平台作用基础上,不断加大涉农纠纷调处力度,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建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在乡镇、村(社区)设立审务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巡回审判点,指派法官组织村居干部、人民调解员定期进驻开展工作。

推动涉农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经常性组织法官深入乡镇、村组,面对面听取农民的意见建议,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和手段,及时有序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推动涉农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着力推进“环境治污司法亮剑”和“生态保护司法绿坝”项目。尽快推动建成洪泽湖、淮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构建完善集中管辖、专业审理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污染环境犯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盗伐滥伐、污水排放、废物倾倒等行为。大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保护、打击、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积极构建涉农审判“阳光平台”。注重选取涉及农村、农民、农业的典型案例,精心策划庭审观摩、新闻发布会等,充分保障农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全面开通“司法便农”直通车。在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方面增设便农服务窗口,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两便”优势,扎实抓好上门立案、现场调执等工作,为农村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条件,打通司法便农“最后一公里”。

倾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坚持稳步推进扶贫开发,加大驻村帮扶力度,选派奉献意识强、善于沟通协调、熟悉基层情况的优秀干警驻点扶贫,把因病、残、孤、老、灾等原因导致脱贫难度较大的人群作为重点对象,实施重点帮扶。持续抓好司法救助,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给予缓、减、免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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