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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出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陈秀彬

本报讯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范财政专项资金运行,近日,金湖出台金湖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职责分工和监督检查做出明确规定。

加强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资金拨付使用流程,明确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和分配时限,要求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按有关要求及时下达、拨付资金,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监管、跟踪反馈和绩效考评等工作;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确保申请项目的可行性、真实性和可操作性,并会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执行监管、跟踪反馈和绩效考评等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计划组织项目实施,规范使用专项资金,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绩效自评价等。

强化专项资金监督检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重点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使用,严格项目管理;应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财政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实行项目资金跟踪问效机制。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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