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卢克余 谭浏 张昀昀
本报讯 日前,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冠市名企业名称核准权限委托县(区)局办理的通知》,自7月1日起,我市试行委托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以市工商局名义办理冠市名企业名称核准权限。
市工商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查企业名称登记申请,并以市工商局名义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名称核准权委托下放后,冠市名企业名称就可到企业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不仅缩短了企业注册登记时间,还大大提升了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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