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毕小远 徐友彦 卢克余
记 者 宋莹莹
本报讯 今年以来,市工商局狠抓流通领域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工作,主城区共计出动执法人员930人次,排查摸清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户211户,动员转向经营26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取得显著成效。
抓好分工,落实责任。市工商局成立了开展打击违法销售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就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问题,积极找寻监管对策。同时要求各县区市管局上下联动,开展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
调查走访,宣传政策。市工商局在经营户醒目位置张贴《致电动三(四)轮车经营户的一封信》,严禁销售非法生产、拼装、改装和无合格证的电动三(四)轮车。通过微信、网站、店堂广告等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畅通12315申(投)诉举报网络,依法受理消费者的相关投诉和举报。
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市工商局印发了《关于主城区开展流通领域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严把市场准入关、打击销售“三无”产品等治理重点;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经营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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