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崇喜 万涛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交易市场,金湖县以2015年1月1日以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为重点,进行招投标专项治理。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自查与核查两个部分。各建设单位已围绕工程立项、招投标活动和执行“两场联动”机制、工程建设实施和管理、项目结算和资金安排使用、合同管理、项目招投标信息公开、重点监督和案件查办等七个方面情况开展全面自查。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已对列入整治范围的全部39个项目完成书面核查,并抽取15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核查。
目前,专项治理行动已转入全面整改阶段,下一步该县有关部门将把问题治理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与安全、资金合理使用和投资效益。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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