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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法院司法建议助推法治建设

 

  ■ 伍晓伟

  本报讯 “建议金融部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借贷人、保证人资信能力评估和审查,降低金融风险。”这是金湖法院针对借贷纠纷频发向金融部门发出的司法建议

  近年来,该院结合审判实践对案件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主管机关、行业组织和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指导被建议单位依法依规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去年以来,先后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性团体等共发出司法建议23条,采纳率100%,其中有11条还被县委县政府转发。

  “去年9月,该院审理了一起涉案50余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纠纷的起因是一无建设资质的施工队挂靠有资质的建筑单位开发房地产,结果因资金链断裂造成“烂尾楼”工程,购房户不仅拿不到房屋而且连预付款也要不回来。为此,该院随即向住建部门发出加强建筑行业施工资质监管的司法建议。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不仅出台了相关规范性规定,而且还对全县在建工程的承建人资质情况进行全面集中清查,有效杜绝后患。今年4月,该院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发现,企业申请破产后,资产长期无人管理,导致资产流失,影响债务清偿。随向开发区管委会发出成立破产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企业资产管理的司法建议。该院建议得到县长徐亚平的充分肯定,并专门作出批示,责成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办理。

  该院司法建议,既针对某一时期、某类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还采取“一案一议”的方法。今年7月,该院审理了一起虚报注册资本案件。被告人骗取工商部门的信任,在登记注册后迅速抽回全部资金,并从中谋利。该院认为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同时也反映部门急功近利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为此该院向县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引起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全文转发了该院司法建议的内容。

  近年来,该院司法建议不仅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业管理,而且依托这个平台,将法律价值导向直接输送到社会管理中,有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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