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讯员 田玉春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淮安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市财政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助推我市台资企业产业转移集聚服务示范区建设。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支持符合条件的淮安台资企业申报“苏科贷”“苏微贷”。对淮安台资集聚服务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财政综合奖补资金项目,用好、用足上级财政扶持政策。对经规定程序确认纳入省“双创计划”和省“苏北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争取省财政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利用我市现有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在我市现有的各项产业政策专项资金中,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台资集聚示范区内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等企业申报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项目,对在技术设备投入、创新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倾斜。落实专人帮办,提高财政服务发展效能。充分利用财政企业365信息平台,发挥财企直通车作用,加强对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发展的政策宣传和行政辅导,落实专人加强对淮安台资集聚示范区建设项目申报、财务管理以及涉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服务工作。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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