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晓伟
本报讯 金湖法院坚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全院工作重中之重,利用一切资源、动用一切力量,围绕目标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去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663件、执结3234件,实际执结率49.6%,取得自动履行率、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终本率、异议复议和执行监督撤改率下降,无执行申诉、执行人员违法违纪“三升两降两无”的成效。
建立速执办案机制。去年5月,该院在建立4个固定的执行团队的基础上,组建小额速执组,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对小额、简易案件,由小额速执组集中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去年以来,共受理小额速执案件1927件,执结1572件,执结率81.6%。
构建执行信息网络。该院会同金融、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健全和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的决定》,制定22项措施,明确各联动部门职责,加强与各联动单位网络信息双向互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坚持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全天候值班,开展“总对总”“点对点”集中查询。在此基础上,调动全院力量,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去年以来,该院共开展“春雷行动”“飓风行动”“秋收行动”等战役性行动124场次,抓获“老赖”102人,司法拘留78人,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234件。
巧解执行不能难案。该院大胆创新工作举措,着力破解执行难题。针对农村当事人因家庭困难无法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了以转让土地经营权抵充债务的办法。针对“僵尸企业”债务清偿难的问题,采取“腾笼换鸟”的办法,动员本地企业和外地客商,通过整体租赁或部分租赁的形式,盘活企业资产,以租金收入抵充债务。使大量原本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重新“起死回生”,既钝化了矛盾,又维护了稳定。
规范执行提质增效。为规范执行行为,防范执行权人为扩扩张和滥用,该院出台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与审查权分离、与评估拍卖权分离、与恢复执行权分离、与执行款物管理权分离的“五分离”机制。同时,该院每月开展一次未执结案件集中审查,对无正当理由期限内未执结的案件更换换承办人,绩效记给新的承办人,同时对原承办人视其情节予以相应的处罚,确保执行权规范高效运行。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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