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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形式主义”根在政绩观错位

 

  ■ 鱼予

  中纪委第四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重点督办中,20个省区的纪检监察机关对涉及的46件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实115个具体问题,388名责任人受到处理。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的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拍脑袋决策,随意安排扶贫任务、下达扶贫项目,与基层情况严重脱节。

  脱贫攻坚的成效是衡量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实效的重要标志。扶贫本是为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开发经济、发展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旨在扶助贫困户或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从某种意义上说,理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做给上级看的。脱贫攻坚必须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坚持完成党的工作和为人民办实事的一致性。毋庸讳言,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领导干部在扶贫攻坚中,热衷于搞“短平快”政绩,搞“形象工程”,工作不注重“做事”而注重“作秀”,不是要真正“造福一方”,而是为“造势一时”。产业扶贫盲目跟风、脱离实际、匆忙上马,不尊重贫困群众意愿、不考虑市场风险、包办代替;走过场、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热衷于“造盆景”“垒大户”,搞“路边花式扶贫”等等,不仅劳民伤财,影响到脱贫减贫目标的实现,还严重侵蚀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究其原因,错误的政绩观所致。

  “有所为,有所畏”。形式主义害死人。为此,得从思想源头抓起。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党性教育和宗旨教育,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得强化监督。尤其是对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扶贫的模式、扶贫资金拨付等。得加强群众监督。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和要求的突出问题。得加强舆论监督,对形式主义扶贫现象公开曝光。得加大惩处力度。根据影响程度、造成经济损失和浪费的金额、造成的负面影响等追究相应责任。总之一点,惩治利剑高悬,才会少了为私心所扰,为名利所累,为物欲所惑者。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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