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9 09:31:07新淮安网 热:

事故车未受损被拖 为赚钱强行拖车

  事故发生于2015年12月21日,“我爱人在万寿路人行道停车时不小心挂倒一名老太太。”车主夏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爱人赵女士承认是她的责任,并且一开始给老人500元双方私了。而当时车辆并没有受损却被强行拖走,没想到现在为赚钱竟然强行的拖车着实让人心寒。

事故车未受损被拖 为赚钱强行拖车

  “我爱人停车比较慢,老人回来时她还在。”夏先生说,“事故责任在我们,那就先去看病。随后打122报警。老人的孩子到现场后说别等交警了,先去医院。”就这样,赵女士开着事故车载着老人和家属前往十里铺骨科医院。经检查,老人盆骨骨裂,夏家承担了全部费用。

  交警扣车 车主取车被告知要交拖车费

  交警新城大队交警到医院后,表示是伤人事故需要指认现场。“我车停在医院门口”,赵女士说,“交警说伤了人要扣车,就扣了我的驾照和行驶证,随后又让我把车钥匙给了旁边一个没穿警服的人。之后我坐着交警的车去现场指认,交警自始至终都没说要拖车。”

  返回医院后,赵女士的车已经不见了。第二天,她去交警新城大队拿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赵女士负全部责任,事故双方无异议,事故处理完毕后,2016年1月5日,民警通知赵女士取车,可到了停车场却被告知要缴纳400元的拖车费。不交钱,这车就没办法取走。

  拖车公司:交警让拖的 可以便宜点

  昨日,华商报记者在含元路附近的中羽停车场见到被交警查扣的事故车。车主夏先生坐上车,点火发动,车辆没有任何影响。记者又在该车四周仔细观察表面,未发现有任何因这起事故造成的伤痕。

  “事故车辆我们不收停车费,但拖车费要收400元。”停车场工作人员从一沓30余张的票据中找到关于这辆车的拖车费票据。华商报记者注意到,这30余张票据均是要收取的拖车费。“都是拖车公司让帮忙代收的,看你好说话,便宜点收300算了。”

  夏先生拨打了一位自称拖车公司负责人的电话。“是交警让我们把车拖过来的。你的车肯定得你掏钱。要是嫌贵给你便宜点算300元。”该负责人称。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