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7 16:42:27 新淮安网 热:

电梯投保后 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管理上不减责

新淮安网(www.xhuaian.com)讯  电梯责任保险可充分发挥责任保险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功能,是落实电梯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促进电梯安全管理,减轻责任主体经济负担的重要措施。同时,有市民还有疑问,如电梯投保后,在什么情况下市民可以申请索赔、如何申请;有了电梯责任保险后,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可以放松风险防范意识。就这些问题,淮海晚报记者昨日采访了相关负责人。

●理赔时限不定

作为电梯责任保险的首席承保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公司的保险服务专员汤一华介绍,电梯投保后,只要其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都可依法获得赔偿。市民可于事故现场拨打95518或联系服务专员进行报案,之后,专业理赔定损员通过对事故现场查看、搜集证据,并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确定赔偿金额。“这个流程和车险理赔差不多。”汤一华称,“但是从报案到理赔支付则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只是小事故,大约一星期就能理赔到位,如果事故造成伤残等严重后果,这期间就要涉及到受害人就医等详细情况,就不是一两个月能解决的了。”

●相关责任不减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的工作人员也表示,电梯责任保险只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的社会救助机制,相关责任单位如果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失责,将依法追究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电梯的制造单位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的使用单位应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于违反本法的条款规定,相关单位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该工作人说道。(记者 杨春阳 通讯员 谢展)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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