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0 10:48:25 新淮安网 热: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6年1月19日在淮安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肖天奉

我代表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市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科技强检示范院”称号,淮安区检察院作为全省9个基层院之一被省检察院推荐参与“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评选。

一、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服务淮安跨越发展

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制定服务全市跨越发展的“十一条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六大战略”,为全市赢得“上水平之年”攻坚战全面胜利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876件1096人,提起公诉3805件4950人。突出打击邪教组织犯罪和黑恶势力、黄赌毒、“两抢一盗”、诈骗等犯罪,对初犯、偶犯、过失犯和轻微刑事犯罪,依法决定不批捕352件526人,不起诉67件108人。

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共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开增值税发票、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34件43人,起诉103件228人,开展查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19件22人,挽回经济损失3213.9万元。开展“检察助企发展”行动,走访挂钩联系企业并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问题13件。

着力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会同法院对7起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实施恢复性司法,责令被告人进行生态恢复补偿。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26件79人。13篇研判报告获上级机关采纳或市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建成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成“预防职务犯罪网上警示教育基地”并上线运行。深化“蓝天校园工程”建设,已覆盖全市90%中小学;开展了“1+2”结对关爱等各具特色的保护未成年人活动,“1+2”结对关爱机制获评全省“成长护航”示范项目。

二、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坚决查办和深入预防职务犯罪,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90件109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34人,大案率100%;立案查办渎职犯罪30件4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16.95万元。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15件18人。积极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成功抓捕包括“百名红通”嫌犯钱增德在内的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另1名通缉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深入查办窝案串案。以“查办国有企业、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新网工程”专项补贴、“现代农业补贴”、“公路汽柴油补贴”等多个领域,开展查办职务犯罪专项行动,通过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深挖窝案、串案,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两级检察院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党政领导批示10次,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65项。深入开展预防调查,召开案例剖析会14场,组织警示教育361场。

三、切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市、县两级全部建成“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机关成员单位达205个,依管辖程序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233件,公安机关立案46件;督促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4件,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立案18件、撤案13件,纠正漏捕10人、漏诉1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8件次。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通过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改变刑事判决(裁定)9件,发回重审2件。共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情形94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提出、提请抗诉1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法院改判5件(含上年度结存案件);纠正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行为9件。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制发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检察建议77件。监督虚假诉讼13件,移送犯罪线索8条。

四、围绕提升司法公信,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蹄急步稳,扎实推进检察改革。

抓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清河区检察院已于去年底分别产生了入额检察官12名和18名,整合内设机构并成立检察官办案组。两个试点检察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优化了人员配置;建立了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实现对司法办案的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主任检察官等各层级的职责权限。

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深化检务公开,认真落实全市检察机关“1+5”检务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通过“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信访接待等一站式服务;通过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检察信息2万余条,编发“检察手机报”24期,受众近2万人次;公开案件信息11560件次,其中法律文书2997份。

五、全面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根基

始终高度重视并采取扎实措施抓好队伍建设、规范司法、科技强检等基础工作,保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反对“四风”,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并落实《检察人员问责办法(试行)》,通过深化检校合作、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提升干警司法办案能力。27名干警和26个集体受到记功、嘉奖,2名干警的业务培训课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并选送参加全国评比;2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2名干警获评全省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1件自侦案件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反贪精品案件巡讲。

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排查问题,对2014年以来的9571件案件逐案排查,填写问题清单,共排查出不按规定时限答复署名举报人、不依法履行权利义务告知等瑕疵性问题20项;征求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其他政法部门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意见、建议5类30条。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30项,规范了职务犯罪异地侦查、听取被害人和辩护人意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在省检察院上半年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网上巡查中,我市案件质量排在第二位。

深化“三大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实施基层建设、科技强检和管理优化等“三大工程”,增强全市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市检察院领导、部门联系和帮扶基层检察院制度,对基层检察工作实行月分析、季点评,加强巡视和督查、通报,并限期整改。淮安区检察院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清河区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加大科技经费投入和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建成并运用远程视讯综合管理系统、司法鉴定实验室和移动办公平台等,科技引领检察工作发展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优化检察管理,全面完善检察政务、业务、队伍和事务“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对“十三五”时期全局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和检察管理,深化检察改革和创新创优,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新起点上取得新突破,努力为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和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结合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平安淮安建设,促进法治淮安建设,促进廉洁淮安建设。

二是坚持从严治检、素质立检,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深化“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为整治”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成效,不断加强人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和业务竞赛力度,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创优,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着力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办案组织,调整授权清单,建立科学有效的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稳妥推进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涉法涉诉信访、人民监督员制度等改革。突出抓好创新创优,继续深化“蓝天校园工程”和派驻检察室建设,推进实施微创新项目,打造淮安检察工作品牌。

四是坚持科技强检、人才兴检,双轮驱动检察工作发展。以科技信息化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继续推进实施“人才建设”工程,实行专门型人才、岗位能手的滚动培养,加强高端人才建设,抓好急需人才的引进,加快青年干警的培养步伐,为全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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