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16 10:06:41新淮安网综合整理热:

关于2016年02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全文附后。
验收项目名称:淮安亿丰时代广场3#、4#楼
建设单位:上海亿丰企业集团(淮安)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签发时间:2016年02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83716620
联系人:王佩国
电子邮箱: 945571280@qq.com
通讯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5室,邮编:223005
 
负责验收的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一、同意验收组意见。
二、同意上海亿丰企业集团(淮安)投资有限公司淮安亿丰时代广场3#、4#楼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希公司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对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确保各类污染物噪声长效稳定达标排放。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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