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05 06:35:28江淮网热:

淮安市纪委通报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国庆、中秋前夕,为严明纪律规矩、净化节日风气,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近日,市纪委通报了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清江浦区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总经理陈忠权等人违规国内公款旅游问题

  2015年7月17日,时任清浦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农村饮水安全办公室主任陈忠权,区水利局副局长黄正兵,区政府办副主任胡军,区水建公司支部书记李辉、副书记谢成青,驾驶员韩建军一行6人,赴宁波水表厂考察。7月18日,谢成青、陈忠权提议顺道游览千岛湖,6人于当天到达千岛湖,7月19日游玩结束返回淮安。游玩期间,购买土特产花费2894元,支付门票、景区交通费2695元。回来后不久,谢成青用水建公司“小金库”报销上述费用5589元。2017年5月27日,清江浦区纪委分别给予陈忠权、谢成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黄正兵、胡军、李辉、韩建军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缴违纪款。

  2.淮阴区原种场场长张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7年春节假期,张峰将单位公车苏HC2156轿车开回家。正月初二下午,驾驶该车到淮阴区富豪花园一朋友家打扑克牌,晚上11点多钟驾车回家。正月初三晚上,又驾驶该车到富豪花园与朋友聚餐,晚饭后开车回家。2017年7月25日,淮阴区纪委给予张峰党内警告处分。

  3.淮安区顺河镇组织委员李金兵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李金兵在担任淮安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公司经理期间,擅自决定以加班费等名义,向单位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177750元。2017年8月1日,淮安区纪委给予李金兵党内警告处分。

  4.洪泽区岔河镇西城居委会党总支书记范如宁等人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送礼问题

  2014年3月至2015年5月,范如宁与居委会主任陈扣萍、会计赵可艾、副书记黄国连、治调主任陈乃建等人共同商议,套取集体资金378740元用于违规支出,其中支出2013年至2015年招待费155720元,支出2014年春节送礼花费17340元。2017年8月3日,洪泽区岔河镇党委分别给予范如宁、陈扣萍、赵可艾、黄国连、陈乃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苏有线网络发展公司涟水分公司总经理戴兆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戴兆华在担任涟水县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期间,于2013年6月、2014年8月,先后两次安排副台长肖文(因为醉酒驾驶,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将涟水移动公司返还的8万元手机充值卡,发放给单位职工。2016年12月,涟水县纪委给予戴兆华党内警告处分。

  6.盱眙县河桥中心小学校长董在兵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8月26日,董在兵召集副校长简步军、办公室主任董金洋、总务处主任黄义昌,商议用公款为中心幼儿园副园长杨春梅送行。中心小学、幼儿园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共16人,在河桥镇明亮酒楼为杨春梅举行送别宴,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7月3日,河桥镇纪委分别给予董在兵、简步军、董金洋、黄义昌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处理;分别给予参与公款吃喝的杨荣贵、叶锦庚、蒋立业、王友德、徐恒青、张眙、陈绪梅、杨春梅、李安芹、周颖、郑海云、许珊珊、蔡菁菁诫勉谈话处理。

  7.金湖县陈桥镇新港村党总支书记李军违规操办问题

  2017年7月1日中午,李军在金湖县渔枫酒店操办儿子满月宴,共计13桌,收受镇村干部37人9000元礼金。2017年8月22日,金湖县纪委给予李军党内警告处分。

  中共淮安市纪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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