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4 11:44:47江淮网热:

淮安一男子驾电动车逆行 车速太快致车祸

  10月13日下午,赵某骑行电动车沿交警二大队辖区通甫路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逆向行驶,15时05分许,由于车速过快,与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尚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尚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淮安一男子驾电动车逆行 车速太快致车祸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淮安一男子驾电动车逆行 车速太快致车祸

  警方提示:

  随着交警部门整治非机动车行动由宣传教育阶段过渡到严管处罚阶段,对电动车不听劝导,仍然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多地都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至50元罚款处罚。因此,呼吁广大电动车车主们要安全出行,遵守交规,共同打造和谐城市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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