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08:40:16江淮网热:

淮安出台涉企减负“17条” 严禁出台增加企业负担政策文件

  7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有17条减负措施。 据介绍,这是我市继去年出台《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后,为企业减负出台的又一大举措。记者梳理发现,17条措施涉及面广,减负力度大,发力点精准。 与此同时,为严禁出台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文件,“意见”明确,凡已出台的要自行纠正,对确有需要的须报省级相关部门批准。

  ◎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发布会上,市经信委主任沙杰介绍说,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再推出17条减负措施,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17条中的首条被视为影响面最大的一条,即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企业,继续按简易计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不得强制企业入会

  协会、商会,各种名目的会费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笔负担。针对这一情况,“意见”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一律不得利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强制企业入会,不得利用行业影响力以评比表彰、评审达标等方式违规收费。会费档次较多、标准过高的,要调整会费档次、降低会费标准,鼓励会费结余较多的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

  ◎支持物流企业集团化

  “意见”指出,要降低物流成本,积极招引物流企业在淮设立总部,鼓励集团化的物流企业合并缴纳增值税,支持物流企业向大型化、集团化方向发展。

  为落实这一措施,“意见”明确,物流行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委托第三方完成运输服务时,对纳税人承担的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其产生的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落实船舶过闸费20%优惠、集装箱货运船舶免收过闸费、使用本车“运政苏通卡”货运车辆公路通行费给予10%优惠。

  ◎引才最高资助1000万元

  “意见”指出,加大引才奖补力度,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的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金资助,并由淮上英才创投公司进行最高5000万元股权投资。对在我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才,分别按创业类50万元、创新类20万元给予企业资金资助。对企业全职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科技研发等人才,年薪在50万元以上的,经市人才办认定后,3年内每年按照薪酬总额10%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给予企业补贴。

  ◎企业多用残疾人奖励多

  “意见”对现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进行了突破,具体是在省定意见基础上,扩大惠企范围,将盲人按摩机构纳入安置残疾人企业增值税退还范围;对按“职工人数分档设置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的企业,分档征收职工人数由省定意见“500人以上”调整为“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

  “意见”还规定,要加大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力度。具体来说,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按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按比例就业补贴,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就业奖励(不重复享受超比例补贴),累计补贴或奖励不超过3年。

  针对有些企业反映工会会费收取比例偏高的现象,“意见”提出,对按规定经税务部门认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让小微企业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

  ◎严禁新设立保证金

  在保证金制度产生积极作用的同时,却也给企业带来了负担。“意见”明确,要严格按照国家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要求,严禁新设立保证金项目,除依法依规设立的保证金外,其他一律取消;对已到期或符合返还条件的保证金要及时返还;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保证金缴纳标准,缩短资金占用时间。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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