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9 08:57:22江淮网热:

关于网友发帖举报洪泽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执法不公、殴打司机的情况通报

  2018年1月19日,网友在淮水安澜等网站发帖举报洪泽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执法不公、殴打司机等问题。接报后,分局迅速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公布如下:

  2018年1月17日14时14分,徐某汇(男,30岁,金湖县人)驾驶无牌照白色宝马牌小型汽车沿淮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淮金路22公里处时斜停在路边,形迹可疑。执勤民警徐寿进发现后,经检查发现该车后备箱内有两副不同号码的车牌,其中一副系该车登记号牌。因在徐某汇车后备箱内发现另一副非本车号牌,民警沙洪文按大队规定介入对该案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徐某汇不断接打电话,阻碍调查,经劝阻无效后,沙洪文将其手机夺下,并无殴打徐某汇行为。针对沙洪文存在执法不文明等行为,分局对其予以问责,问责方式为诫勉谈话。

  14时34分,分局民警徐寿进查获陶某某驾驶一辆未张贴年检合格标志的小型汽车。陶某某向市局交警支队纪委反映其并未严重违法,交警却要罚款并扣分。交警支队纪委接报后电话告知徐寿进,根据省厅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不予处罚。徐寿进对陶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口头警告,经教育改正后予以放行。徐寿进在接市局交警支队纪委民警电话时言语不当,致使徐某汇认为其执法不公,造成一定的影响,分局对徐寿进予以问责,问责方式为书面检查。

  洪泽分局一直高度重视警风警纪、规范执法等问题,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局执法勤务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我局警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我们一定会及时、客观、公正、全面开展调查,经查证属实的,必将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希望广大网友认清事实真相,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淮安市公安局洪泽分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

  2018年2月8日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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