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4 15:43:45江淮网热:

点赞!市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2016-2017年度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即日起至6月20日进行申报公示。

点赞!市工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启动

  据了解,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当在合同管理、信用建设、履约状况、守法经营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企业品牌、形象及社会信誉较好。同时要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开业已满两个会计年度,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二是有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制定较为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三是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许可,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四是企业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公示年度内无行政处罚记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五是申报企业必须及时完成年报和信息公示工作,如被录入“经营异常名录”将被取消申报资格。

  据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登记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工商局登记的企业可以直接向市工商局提出申请,新公示企业以第三方评估机构要求提供的材料为准。企业需提交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企业上两个年度财务《损益表》、《资产负债表》、上一届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

  此次市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开公正、动态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对各县(区)推荐的申报企业名单将向经信、税务等12个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函询,如有不良记录将取消申报资格;同时还将对申报企业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工商系统“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也将取消申报资格。函询和查询后符合要求的新申报企业将参加信用测评。对于公示合格的,市工商局将向被公示企业颁发公示证明。

  与此同时,市工商局也对申报公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将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的思路,建立梯次培育档案,从基础抓起,有重点地进行引导和培育。各地要认真做好组织宣传申报工作,强化教育引导培训,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申报,并建立“守重”企业联络员制度。并将完善评审制度和企业合同信用评价体系,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把关口,确保创建质量。

  全媒体记者 宋莹莹 通讯员 毕小远 李国营 卢克余/文图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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