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22:09:56江淮网热:

“淮安造”社保登记服务“国标”发布实施 填补国内空白

  国家标准?听起来就让人联想起各种高大上的事。4月4日,一个好消息从国家标准委传来,由淮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负责编制的《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已发布实施,填补了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的标准空白,将面向全国推广。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地区在社会保险登记服务中存在一些标准不具体、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一定程度上拖缓了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前进的脚步。因此,《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成为我国社会保险标准体系建设中急需制定的标准之一。

  2015年5月,《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编制工作正式启动,由全国人社系统7家单位参与,淮安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标准草案编制工作。

  “长期以来,淮安市社会保险登记服务基础扎实,成效显著,获得了起草国家标准的机会。” 参与该标准制定过程的淮安市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征缴科科长王永峰说,从2009年8月该中心开展业务至2017年年底,淮安市通过推行“四方联网”征管模式、“五险合一”征缴、“五险并审”社会保险稽核一体化等,全面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实现累计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155.7亿元,查出少漏报社会保险费9505.7 万元,基金到账率为 98%,减轻了财政兜底负担,确保了各项社保待遇的支付,使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有所助、伤有所赔、育有所补。

  《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共8章,规定了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和流程、业务档案管理、经办风险控制、考核评价和监督以及业务表单等内容。

  此外,该标准在兼具规范性、服务性和实用性的同时,特别突出前瞻性。“起草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未来的社会保险登记经办服务发展形势和未来五年内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的流程变化趋势。”王永峰举例说,如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登记信息系统、社保登记服务信息共享等兼顾电子化、信息化、联动化等要求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登记服务,减少不买、少买、漏买社会保险的行为,提高全民参保比例,“通过写入国家标准,会对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对《社会保险登记服务规范》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的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提高业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的社会保险登记和待遇享受,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的依法合规操作、有利于规范社会保险登记服务的经办流程、有利于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将促进我国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全媒体记者 周涔嘉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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