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11:36:23江淮网热:

扩散周知!4月16日起,我市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

扩散周知!4月16日起,我市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试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前期因考试系统升级和场地改造,市车管所科目二考场暂停考试。目前升级改造工作基本完成,交警支队拟定于2018年4月16日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相关科目考试计划已经在淮安市阳光警务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http://has.122.gov.cn)中公布。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及时登陆平台预约考试,并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