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6月4日从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获悉,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道路启用下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如下:
一、在下列交通信号灯路口,设立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
翔宇大道与海棠路路口、府前路与海棠路路口、府前路与铁云路路口、山阳大道与经四路路口、樱桃园路与沈坤路路口、杜康桥路与沈坤路路口、翔宇大道与边寿民路路口、宿淮盐高速马甸连接线与建淮东西一路路口。
二、在下列地点设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翔宇大道与海棠路路口、府前路与海棠路路口、府前路与铁云路路口、山阳大道与经四路路口、樱桃园路与沈坤路路口、杜康桥路与沈坤路路口、宿淮盐高速马甸连接线与建淮东西一路路口。
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全媒体编辑 曾宪振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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