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3 10:00:56掌上淮安热:

亲兄弟闹上法庭 涟水法院化解积怨

  亲兄弟因为健康权纠纷闹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被告拒不履行,涟水法院穷尽各种方法,最终使案件于近日顺利执结,且化解了两兄弟心底的积怨。

  据悉,原告家住涟水县某乡镇的丁甲与被告家住涟水县同镇的丁乙系同胞兄弟关系,原、被告耕种的土地相邻。2017年6月15日上午,原告丁甲去地里播种玉米,因未发现地界桩,即去找正在相邻地里开着手扶拖拉机耕地的丁乙,后者的手扶拖拉机开至田地东头掉头时,原告丁甲尾随在丁乙后面,欲让丁乙正在驾驶的手扶拖拉机停下来,和其一起去找地界桩。在此过程中,丁甲的左手不慎被手扶拖拉机的三角带绞伤,原告丁甲伤后于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8月7日在涟水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2764.99元,被告丁乙向其支付过14000元后,原、被告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遂诉至涟水法院。

  经原告申请法医鉴定:被鉴定人丁甲被机器绞伤左手掌骨、指骨及腕骨,遗留手功能丧失分值大于90分小于120分,构成六级伤残。

  经涟水法院依法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原告丁甲因地界问题找正在驾驶手扶拖拉机的被告丁乙进行确认,并阻拦手扶拖拉机的运行,该行为系其手被绞伤的主要原因;被告丁乙驾驶手扶拖拉机时,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因被告丁乙疏于观察,导致原告受伤,故其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本案发生原因、受伤过程、双方行为以及当事人过错程度等因素,涟水法院酌定被告丁乙对原告丁甲的损害承担30%的责任,原告丁甲自负70%责任。

  综上,原告丁甲的的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损失合计239072.77元,被告丁乙承担30%即71721.83元,另外赔偿原告丁甲精神抚慰金15000元,合计86721.83元,扣除已付的14000元,被告丁乙应再付72721.83元。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丁乙拒不履行,原告于2018年6月到涟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随即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丁乙,起初充分对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却无动于衷,执行法官本着调解为主的理念多次与其沟通,希望被执行人能顾及亲兄弟之情交付执行款。结果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被执行人丁乙以没钱为借口,同意按年给付,且每年只还3000元,对此,未能和申请执行人丁甲达成共识。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重申抗拒执行的后果。没想到,被执行人丁乙表示:“随便拘,反正就是没钱给你!”为了保障每一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涟水法院立刻对其依法实施拘留。就在丁乙被依法拘留的第二天,丁乙的女婿拿着7万元现金来到涟水法院兑现了丁乙的欠款。

  兑现欠款后,在丁乙回法院办理相关手续时,案件的承办法官依然没有忘记对其进行思想上的开导及梳理,希望他能珍惜手足之情。被执行人丁乙表示在被拘留的这一天一夜中,也有所顿悟,结合法官的释法明理,表示今后尽量给同胞兄弟丁甲一些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安慰。

  至此,通过涟水法院的努力,不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埋在这对亲兄弟心底的积怨也得以化解。

  通讯员 左晟 唐堂 全媒体编辑 杨青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江淮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欢迎关注新浪微博:淮安同城,微信:xhuaian;合作及投稿请联系:2544271728@qq.com

民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