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广波
“党员干部,要有官样子,不能有官架子!”一位领导在带领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时有感而发,并进一步阐述了“官样子”:“要信念坚定,端本正源;要弘扬正气,崇善尚廉;要坚守正道,不忘初心;要立身正行,贴近民意。”引起了在座党员干部的热议。
曾几何时,部分党员干部没有树好“官样子”,倒是摆足了“官架子”。官架子是一种是为官者所特有的,与百姓不沾边,在为官之后渐渐形成的沉疴诟病,具体表现为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丧失信仰,好大喜功,更有甚者贪赃枉法,欺压百姓。如此丑形陋象在拍蝇打虎斗争中倒下的一个个贪官败类身上普遍存在,这些害群之马都有着自己的特殊“气质”:“唯我独尊”的霸气、“求神拜佛”的邪气、“奢侈浪费”的阔气、“拉帮结派”的义气、“攀黑附白”的横气、“弄虚作假”的浮气、“颐指气使”的神气、“悲观消沉”的暮气、“玩世不恭”的怨气、“以权谋私”的匪气……凡此种种,群众常常啐之“官儿不大,架子不小!”“官架子”像一堵无形的墙,横亘在干群之间,端起了“官架子”,就违了民意,失了民心。
放下“官架子”,树好“官样子”,就是要去掉官样包装,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尺度,把执政为民落实到具体言行上,把奉公正己镕铸进每一个党员干部的灵魂。
树立“官样子”,党员干部立身要“担当正义”。“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试想,如果党员干部都淡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在其位不谋其政,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遇到问题绕道走,那么党的生命力何在,人民的期待寄予何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时刻谨记肩上是使命,化担当为实践,变责任为行动,以实际行动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尽责,真正把党的各项利民政策、措施体现到爱民为民的服务之中。
坚守“官样子”,党员干部行事要“身正为范”。形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作风,是建立在扎扎实实的一件件群众“可见、可感、可触”的具体事物上的。纵观党史,每当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时,总有鲜艳耀眼的党旗出现在最危险、最艰苦的地方。在这面光辉旗帜周围聚集的正是一群不顾个人安危,勇于奉献牺牲,将群众的利益高高举过头顶的共产党员。党员干部只有真正做到把自己的心思、时间和精力用在工作学习上、用在亲民为民上、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实际行动诠释党的宗旨的光辉形象,才能在平时工作中看得出来,危急关头前豁得出来,困难迎面时站得出来。
践行“官样子”,党员施政要“遵道守正”。“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规矩意识,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灵魂深处必须收紧的发条。一个政党,如果没有铁的纪律作保证,松松垮垮、稀稀拉拉,纪律涣散,迟早会走向灭亡。一名党员,如果缺乏“规矩意识”,在规矩面前做选择、搞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视大局于不顾,随心所欲、各行其是,出问题只是时间早晚而已。党员干部应经常校准其价值坐标,坚定理想信念,守护风清气正的精神家园。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坚守正道,时时处处在党纪范围内说话行事,一切事务有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规定的按党性办,切实让懂规矩、用规矩、守规矩成为自觉,形成常态。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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