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伍晓伟 李月琴
本报讯 近年来,金湖法院不断创新适合实际需要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坚持法、情、理并用,有效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维护和谐家庭。2017年,该院共审结各类家事纠纷案件595件,其中离婚纠纷案件387件,为316对夫妇修复感情重归于好。
建立婚姻冷静期机制。对于一般性、偶发性离婚案件,在正式立案前,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同意,设置一个月左右的婚姻冷静期,给当事人双方创造的冷静空间和深虑时间,淡化当事人双方矛盾,努力解开当事人心结,挽救危机婚姻。据统计,2017年有23对夫妻在“冷静期”里,通过双方自行沟通或亲友参与调解下,主动放弃离婚诉讼。
建立心理咨询引导。该院在家事法庭设立心理咨询室,特邀两名心理咨询师,结合案件当事人家庭状况、危机诱因、伦理情感等进行综合研判和疏导,促使当事人冰释前嫌,并引导当事人对婚姻作出明智理性的判断,并指导双方制定《修复感情、挽救婚姻计划书》。年内,共为102对离婚夫妻提供心理咨询,其中有49对撤销离婚诉求。
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家事案件属于家庭成员内部矛盾。为此,该院从有利于维护家庭和谐稳定出发,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建立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妇联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对家事案件开展诉前调解。同时还聘请司法、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人员担任特邀陪审员,参与家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尽可能通过和平方式化解双方矛盾纷争。近年来,该院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保持在60%以上。
建立法律宣传机制。该院采取巡回审判、法制讲座等方式,围绕亲情展开说法释理,以情入手,最大限度的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障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2017年,该院共开展家事案件巡回审判27场次,法制教育讲座14场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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