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玉 邱忠柱
本报讯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及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金湖县交通运输部门三项措施抓实源头治超工作。
一是抓实源头治超工作,形成联合治超合力。3月19日,该县组织相关公安、路政、运管、港口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深入厂矿、港口码头等货物集散地源头治超工作进行部署。全面落实重点货源源头监管制度,始终坚持依法治理、政府主、,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的工作方针。
二是开展源头检查,加大源头治超监管力度。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通过源头管、入口堵、路面查等措施,杜绝超限超载等车辆上路行驶,超限超载车辆违规上路行驶的做到“一超四罚”。
三是落实企业责任,提高源头治超主动性。与货运场站、港口码头企业法人签订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建立货车、驾驶人进出登记制度、称重放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统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台账,强化车辆装载管理,不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配载货物。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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