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者:请您介绍这次全市涉农保险专项整治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的背景。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去年以来,我市金湖县根据群众反映,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整治,发现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调研发现,近年来全市涉农保险领域确实存在强行推销、违规投保、资金失管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查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涉农保险专项整治。
2.记者: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厘清全市涉农保险基本情况,深入查找涉农保险方面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查处纠正到位、原因剖析到位、制度规范到位、日常监管到位,着力从源头上遏制涉农保险领域的不正之风,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3.记者:整治活动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是依规依纪依法全面清理。对所有涉及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死角不留空隙。二是分级负责分类整治。严格把握“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障性、农民有利性”的标准,规范实施对“三农”有重要保障作用的政策性保险,稳妥推广自愿参保的商业服务型保险项目。
三是立足长效纠建并举。对2018年4月30日之前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以整改纠正为主,对专项整治中不能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不如实报告违规事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专项整治不力等行为,从严追究责任。
4.记者:专项整治具体针对哪些问题?
答:以2015年1月至2018年4月为专项整治期间,重点整治五类问题。一是违规强行推销。主要包括违反自愿原则强行推销保险、违规下达保险指标任务等问题。二是违规虚假承保。主要包括通过虚构或虚增保险标的,编制虚假保险合同进行承保等。三是违规支出经费。主要包括各类保险经费、管理费、佣金、奖励等(以下统称工作经费)不入账,违规以管理费、劳务费和奖金等名义发放等问题。四是违规理赔。主要包括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理赔款,私分、克扣、拖欠、挪用保险理赔款,违规使用理赔款抵冲保险费用等问题。五是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5.记者:请您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步骤。
答: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在6月3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2015年以来本地、本部门涉农保险进行全面自查,按照保险依据、保险项目、保险费、工作经费、理赔款等进行分类整理,分年度汇总。二是重点检查,在8月31日前,市减负办牵头成立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主要围绕保费来源去向、代收代缴资金情况、工作经费处置、理赔项目及资金去向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市级检查覆盖全市所有县区,每个县区不低于20%的乡镇(街道)和10%的村居;县区检查不低于50%的乡镇(街道)和70%的村居。市县巡察机构要把涉农保险列入巡察工作重点开展巡察监督。三是总结完善,在9月3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情况,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处置、限期整改。市减负办牵头,组织市涉农保险主管部门等,研究起草全市涉农保险工作规范,印发全市执行。
6.记者:请您介绍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市、县区两级减负办要担负起牵头组织、统筹协调责任,稳步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涉农保险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市金融办和淮安保险行业协会配合做好行业标准、政策解答,督促各涉农保险承保机构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市财政局负责涉农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整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涉农保险专项整治监督,全程跟踪推动。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工作氛围,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直查快办,限期追缴违规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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