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丹丹
通讯员 赵德刚 赵大为
本报讯 7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市法院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审理情况,解读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全市两级法院在审理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始终秉持铁案标准,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将严厉打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挥司法导向作用,妥善审理了一批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积极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介绍,2015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及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三种类型119件案件。其中,生产销售假药罪48件110人,案件数占比40.33%;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1件38人,案件数占比17.6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0件103人,案件数占比42.02%。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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