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洪公轩 本报讯 3月11日,洪泽交警大队开展关于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宣教活动。 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各个小区、路口、广场、医院、学校、菜场、企业、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张贴《关于加强城区电动三(四)轮非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发放宣传卡片,播放音频,发布双微预警提示,并根据《通告》要求向市民、经营户和网民做好解释和告知工作。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