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赵德刚 程兴佳
本报讯 日前,在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公布的“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中,淮安中级法院榜上有名,这标志着该院成功创成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该院紧紧围绕实施绿色行动和绿色工程,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为抓手,以能源资源节约增效为目标,不断采取有效措施,完善管理制度,狠抓节能项目(水、电、油)管理措施落实。在实现节能减排基础上,该院进一步延伸节能节支领域,把节能减排工作与创建节约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为降低购买图书资料的经费支出,该院充分利用院图书室的场地设施和各部门会议室,建立干警书架,即在现有院阅览室存书的基础上设立干警书架,交流书藉。截至目前,全院干警书架已达217个,藏书达25848册,干警藏书占院图书室藏书总数70.6%。
截至去年底,该院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仅占全省平均值的43.58%,人均综合能耗占全省平均值的89.32%、人均水耗占全省平均值的52.65%,远远超出低于全省平均值90%的要求。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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