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媒体记者 王 磊
通 讯 员 陈东亚 武国进
本报讯 “我找到朱某了,你们赶紧来啊!”5月10日21时20分,淮阴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执行案件申请人欧某某打来的电话,请求法院控制被执行人。该院5名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并将其带至法院。
2017年3月,朱某急需资金,便在朋友孙某介绍并作为担保人的情况下,向欧某某借了3万元钱,约定几日之内一定还款。但此后朱某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欧某某遂将朱某诉至法院。同年9月,经法院审理,判决朱某偿还欧某某借款3万元并承担迟延履行利息,但朱某仍未还款。
2018年2月,欧某某向淮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后,朱某向欧某某偿还2000元后便消失不见了。作为担保人的孙某也偿还了5000余元。淮阴区法院执行局多次同朱某联系,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在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时,发现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
2019年3月,朱某房产被成功拍卖。因朱某涉他案金额标的较大,欧某某只得到1.3万余元,仍有1万余元的执行款未得到履行。
“法院并非刻意要对你司法拘留,对你进行拘传是履行敦促义务。”当日23时7分,执行干警将朱某带回法院后,对其进行耐心的释法析理。在得知继续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要面临被采取司法拘留时,朱某一改之前推诿抵赖的态度,现场打电话筹借,最终在次日凌晨零点筹足1.1万余元并在法院当场兑现。
(责任编辑:凌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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