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卫军同志(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21197309150517): 你自2016年8月4日至今,一直未到岗位上班,经研究,我公司通知你在2018年3月31日前回公司按时到原岗位工作,逾期仍不来上班,根据国家、地方劳动法规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将对你作自动离职处理。届时,一切后果由你本人自负。 特此通知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八日 (责任编辑:凌薇) 版权声明:凡注明来源“0517网”的作品均为本网原创作品,未经授权,请勿转载!